护理部与相关部门协调关系制度
时间:2015-01-16 14:31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为保障“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优质护理服务”、“三好一满意”、工作模式的顺利开展,有力推进中医护理工作,构建和谐工作环境,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临床护理工作高效运转。特制订护理部与医院、药剂、后勤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
一、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张汉娟副院长
副组长:王家兰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职责:(1)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协助护理部解决的问题。
(2)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任务、新项目、护理部不能独立完成的工作。
(3)护理管理和临床护理工作中,由于职责划分不清,需要医院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2、参会人员范围:专项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涉及本次协调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
3、会议由主管护理的院领导主持,护理部主任提出本次协调会议需要解决的问题。
4、各相关部门应在会议的1周内给予护理部回复。
二、保障措施
通过召开护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会议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党政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若仍然不能解决,提请院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