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制度
时间:2015-01-09 11:48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为维护党规党纪防止和纠正党内错误倾向,查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行为,保证党员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纪委《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委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监督。党总支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其主要内容是:
(一)能否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能否参加党总支组织生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三)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五)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六)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按照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及《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推荐干郜。
(七)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八)能否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二、党总支实施监督的主要办法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院党总支每年检查一次支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向党员公布。
(二)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个党员每年参加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查找不足,接受批评,改正缺点。
(三)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对于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四)支部换届改选和每年年终总结时,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五)按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