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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时间:2015-01-04 16:38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为深化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防腐倡廉工作,根据卫生局党委〔2014〕112号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将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人员聘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加强对卫生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人:杨永军 配合部门: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加强作风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抓两头,促中间,抓优秀典型树立学习榜样,组织“服务明星”评选活动,抓违纪典型严肃查处,警示教育,促进行业作风建设根本好转。

  (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群众观点、群众制度,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将党的医疗卫生方针送到基层、深入群众中。

  (六)倡导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发展为目标,真抓实干,以中医中药为优势,努力为全县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治理庸、懒、散问题。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履行工作职责等行为。

  (八)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杜绝“红包”、“回扣”等不良风气。

  牵头人:张会美 林文勇 责任科室:院办、医务科、药剂科

  (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按季度公示“三公”经费的执行情况。坚持半年财务运行状况分析;重大财务支出集体讨论;每年向职工代表公示财务运行状况等长效制度,确保合理使用资金。

  (十)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公共卫生资金、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

  牵头人:杨永军 李光宏 责任科室:财务科、公卫办

  (十一)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坚持药品招标采购制度、药品入库验收制度,落实社区卫生室基本药品采购制度,配送企业索证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力争做到基本药品网采率100%,院内药品网采率80%。

  牵头人:林文勇 责任科室:药剂科

  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防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二)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制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二级班子以上、副高职以上人员作为医院防控对象,防控、监督为先,确保全院职工平安。

  (十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违反组织纪律、政治纪律的案件,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十五)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

  (十六)加大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组织观看《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等宣传片,学习《刑法修正案(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防患于未然。

  (十七)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从政、廉洁行医的宣传寓于各项活动中,形成具有中医文化特点、丰富多彩的廉政宣传教育阵地,巩固县级示范点。

  (十八)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

  (十九)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牵头人:张会美 责任科室:院办、人事科

  四、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十)制定《昌宁县中医医院“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落实。

  (二十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会议、发文。落实《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肃教育,严格管理。

  (二十二)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干部配偶、子女的教育和联系制度。

  (二十三)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计划。

  (二十四)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二十五)积极开展政务公开、院务公开等专项工作。

  牵头人:杨永军、张会美 责任科室:院办、财务科、后勤科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牵头人、责任科室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制定落实措施。

  昌宁县中医医院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