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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时间:2015-01-09 15:10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党总支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五)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

  (六)其他重要问题。

  二、民主生活会应遵循“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

  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1 2月召开,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按照党总支指定或安排的民主生活会要求执行。

  四、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党总支。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碥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

  (二)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

  (四)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五)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

  六、民主生活会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七、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八、民主生活会后1 0日内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前应经党总支书记审核。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也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

  九、院办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各党总支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