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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党总支会议制度

时间:2015-01-09 15:08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党务会议在医院行使政治核心和组织保证、思想保证、监督保证职能的权力机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根据局党委的工作职责和任期目标,按照局党委会议的会议议事范围确定的议题进行论证、研究,做出决议、决定,并组织实施。

  三、会议的举行

  (一)会议时间: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人:医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不在时,临时指派人员主持。

  (三)参会人员:医院党总支成员参加会议,视情况邀请非党总支成员院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四、会议议事范围

  (一)重大决策

  1.制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活动等的实施方案或办法。

  2.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重大问题。

  3.党总支年度总体工作总结的审定,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审定。

  4.党务方面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5.医院建设发展中的重要政策性问题及其他必须由党总支决定的问题。

  6.护士长及以上中层干部和党员的奖恁。

  7.院级重要奖励、表彰的审议或审批。

  8.事关医护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9.审议职代会的重要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工会、团委组织建设和发中的重要问题。

  10.发展新党员。

  11.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12. 医院综合治安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

  13.医院扶贫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14.院长办公会提请党总支研究和决定的问题。

  15.其他按规定应由党总支集体讨论的重大决策问题。

  16.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作需要向局党总支会汇报的主要情况。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调动

  1.护士长及以上中层干部的考察、选配、任免及待遇。

  2.提名群团组织负责人候选人。

  3.院长办公会提请党总支研究和决定的问题。

  4.其他按规定应由党总支集体讨论的重要人事任免问题。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外事工作的总体安排及出访组团方案和其他重要事宜。

  2.院长办公会提请党总支研究和决定的问题a

  3.其他按规定应由党总支集体讨论的重大项目安排问题。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资产管理、财务预决算和大额经费的开支。预算范围内额度在15万元及以上的使用审批:预算范围外或超预算的额度在10万元及以上的使用审批。

  2.院长办公会提请党总支研究和决定的问题。

  3.其他按规定应由党总支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

  五、会议议题提交程序及要求

  (一)各部门严格按照会议议事范围提交议题,党总支委员及相关部门,事前应调查研究,提出方案,作好准备。对于重要议题还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若有必要,还应将相关资料提供与会人员参考。

  (二)所提交的议题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会议议题提前1天送上交,由院办收集整理后,呈送会议主持人审定,除紧急和特殊情况外,未经审定的议题一律不予讨论。#p#副标题#e#

  六、会议议事规则

  (一)凡需党总支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二)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应参会人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主持人公布将要讨论的议题后,由院领导或议题相关人员汇报议题及对议题的处理意见和措施等。

  (三)会议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见解,会议主持人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所形成的会议决议方为有效。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

  (四)会议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通过表决形成决议,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总支成员到会,并以应到会党总支成员过半数的一致意见形成党总支决定。

  (六)对一时难以形成决议的重要议题,一般情况下,应暂缓作出决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看法,统一认识后再提交下一次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七)对发生争议,意见分歧双方人数相当时,一般情况下可再次复议或报请上级部门决定,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将两种意见同时上报有关上级部门,请求裁决。

  (八)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特别重大议题。

  (九)凡会议已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会前征得1/2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十)遇有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或不具备召开全体会议时,经请示党总支书记后可当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党总支成员汇报,获得认可。

  七、会议纪律

  (一)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请提前1天向主持人请假。

  (二)在讨论与本人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三)参加会议人员(含列席人员)会后不得外泄会议讨论中的意见分歧、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四)参会人员请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议题事项。会议期间不会客、不接听电话、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八、会议的记录规范

  (一)党务会的会议记录由院办文秘人员负责。

  (二)会议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楚,严袼按照领导的发言进行记录,建档备查。

  (三)重大事项决策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工作时效等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并存档。

  九、会议的执行

  (一)决议形成后报主持会议的党总支书记审核签字,交相关部门及承办人执行。

  (二)对党总支形成的决议,党总支成员都要自觉贯彻执行,具体分管的委员应主动负责地做好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决议及办理时限承办,院办及时督促和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

  十、责任追究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规定的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违反本规定,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及时通报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其他因违反本规定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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