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前访视制度
时间:2015-01-16 14:03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目的
(一)详细了解病人的有关病史,检查结果和精神状态。
(二)指导病人熟悉有关的麻醉问题,接触病人的焦虑心理
(三)与外科医师取得一致的处理意见。
(四)完成麻醉协议书的签定工作。
二、制度
(一)病史查阅(个人史、既往史、既往手术麻醉史、治疗用药史)
(二)精神状况及全身状况
(三)体检复查资料(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脊柱及体表血管情况)
(四)器官功能状况(心、肺、肝、肾、脑等重要器官的功能状况)
(五)拟定手术情况
(六)麻醉前病情评估:患者ASA分级:.I-V级
(七)麻醉同意书签发:时间、地点均应详细反应在病程记录及麻醉同意书上
(八)择期手术病人必须完成:1病历资料完善2术前检查齐全3具备术前讨论4无明确手术及麻醉禁忌5麻醉同意书由授权人签字认可
(九)急诊手术病人要求做到:1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时间允许情况下尽可能纠正机体状况3完成麻醉同意书的签字认可工作
(十)为保证手术及麻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未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及有麻醉禁忌症者,麻醉科有权利停手术及商讨手术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