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医院概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医院“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时间:2015-01-09 15:16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保障急救过程畅通、高效而制定本制度。

  二、急救绿色通道为院内、院外急危重患者快速高效的服务系统,遵循“先救治,后付费”的原则,实行24小时应诊、应急处置。

  三、需要启动急救绿色通道的急危重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危及患者生命。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严重复合伤、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张力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电击伤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等。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略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急性中毒、急性过敏反应、宫外孕大出血等。

  四、针对院外来诊患者,急诊科首诊医师负责判断病情,决定启动急救绿色通道,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医师,并请求急会诊以协助判断。

  急诊科启动急救绿色通道,正常工作日应及时上报医务科备案。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及时总值班备案,医务科或总值班负责在必要时协调相关科室共同参与抢救工作。

  五、针对院内突发疾病的患者,现场或临近现场得到求助信息的医护人员有紧急救护的义务,如病情严重.应尽快通知急诊科医护人员参与现场急救,并尽快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进行必要协调。

  六、其它需要开通“绿色通道”的情形,及时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审批后,开放“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