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文件传阅和管理制度
时间:2015-01-09 11:58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来文办理
(一)党办收文后要及时进行登记,按照密级和发文范围要求,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批示,再组织传阅。
(二)办理文件要及时、准确、保密,做到件件有结果。急件要随到随办,不得积压。
(三)办理结果应做好简要记录,以便查阅。
二、组织传阅
(一)传阅原则是:急用先看。
(二)一般传阅顺序是:主管领导、其余院领导、主管部门阅后,再送其它部门领导审阅。
(三)党办要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丢失。
(四)文件传阅的运转由党办文秘人员负责,阅毕签署姓名和时间,或写明处理意见后送还党办,由党办再传送他人。
(五)每次文件传阅的个人时间不得超过二天,急件不超过两个小时。
三、文件管理和催办
(一)阅文者不经党办同意,不能擅自将文件交其他人或私自抽出文件留用。
(二)因公借阅文件,必须向党办办理借阅手续后在办公室阅读,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二天。
(三)因公需要复印文件必须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由党办登记。
(四)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五)党办负责对文件承办人的承办进行催办,并对承办结果进行督促落实。
四、文件的归档和清销
(一)所以收文,必须收集整理,按档案立卷要求,分类成卷.归档保存。
(二)要经常性地做好文件的清销工作。对于需要销毁的秘密文件、资料,要先拟出详细销毁清单,报保密委员会领导批准,并有二人监督销毁。经办人和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