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中医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7-08-24 10:35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体现政府惠民利民的政策,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服务热情,切实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保山市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发改收费〔2017〕540号)文件。文件制定旨在实现医疗服务价格 “一市一策”。文件要求全市公立医院自2017年8月25日零时起统一上调11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诊查类7项;会诊类2项;护理类5项;注射类12项;治疗类11项;手术类61项;中医及民族医17项。统一下调2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检验类12项;影像类11项。我院自2017年8月25日零时起将与全市公立医院统一同步对上述138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价。具体调价项目及调整金额详见医院门诊楼大厅LED显视屏。
昌宁县中医医院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