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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昌宁县中医医院临街商铺(6至11号)对外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时间:2024-10-08 10:16 发布人:小编 浏览:

  昌宁县中医医院临街商铺对外公开招租项目,因6至11号商铺招租流拍,特发布公开招租二次公告。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昌办发〔2021〕140号)《昌宁县财政局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昌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实施细则等3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昌财发〔2022〕72号)等相关规定,我院拟对医院临街6间商铺对外公开招租,每间商铺面积为54.95平方米。诚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竞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方式为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招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现场确定承租人。

  二、租期及租金缴纳方式

  (一)铺面出租年限:3年,“合同三年一签”(注:合同期内如有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提前收回房屋租赁权,医院将退回所剩余租金,承租方要无条件配合,其余事项以签订合同具体内容为准)。

  (二)租金缴纳方式:租金一年一付。

  三、报名资格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资格条件

  1.竞租人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二)报名时应提交材料:竞租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1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竞租人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昌宁县中医医院总务科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昌宁县中医医院总务科(综合楼二楼)

  五、竞价事宜

  (一)竞价地点: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中医医院综合楼3楼会议室。

  (二)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2日下午14:30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15:00正式开始。

  (三)竞价现场需携带报名者身份证原件查验,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四)竟租人在竟价当天,本人需以现金方式缴纳4000.00元/间(肆仟元整)竞租保证金到昌宁县中医医院财务科,竟价结束后竟租人未竟租到出租房的由医院财务科工作人员现场退还竞租保证金。竟租到出租房的现场签订《出租合同书》,在合同生效之日后一个工作日内凭收据到医院财务科退竞租保证金。如竟租人在竟租截止后撤销竟租、导致无法完成招标流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1点规定不予退还该保证金。其它事项按合同约定为准。

  (五)出租要求

  1.承租方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

  2.承租方不得用于住宿、网吧、游戏厅、舞厅、音响、车辆维修、仓储等易燃易爆和荷载量大的经营活动,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或改造、增设其它固定设施、设备,需向出租人进行书面报批,经出租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4.承租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拆卸、改修、重装等改变资产原样的各种活动,须以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签订协议后,方可进行。

  5.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昌宁县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6.仅限承租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不得转租。

  (六)竞价规则

  1.按照拟出租商铺编号顺序逐一组织竞租,具体详见拟出租商铺明细。

  2.每间起拍底价为18000.00元/年,低于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继续报价资格。

  3.每次加价幅度500元/年,出价最高者为该商铺承租人,现场公布成交结果。

  六、拟出租商铺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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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确定承租人后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现场向医院缴纳第一年度租金,第一年租期结束前30日内再向医院缴纳下一年度租金;租赁期间水、电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月缴纳至医院财务科。

  联系人:夏老师(总务科)。

  联系电话:17787527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