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中医医院关于新增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自主定价项目的公示
时间:2023-04-06 09:30 发布人:小编 浏览:
为满足甲流/乙流患者治疗需求,对流感样病例进行鉴别诊断,为临床提供诊断依据,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文件相关规定,我院本着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成本,对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自主定价项目(自主定价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合理定价,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4月6日—4月12日。
监督电话:0875—7120014。
昌宁县中医医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