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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创建文明县城 共享幸福生活

时间:2021-08-01 14:16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广大市民朋友们:

  建设文明昌宁、创建文明县城,是县委、县政府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件符合市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为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我们向全县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争当文明创城的践行者,进一步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意识,争当创城排头兵、先锋队、主力军,坚决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积极奋战在创城最前沿。做到讲文明懂礼仪,用一举一动,展现文明素质,争做文明市民。

  二、多做实事,身体力行。我们要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公约,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乱穿马路,不乱停乱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讲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遇到不文明行为,要主动站出来、积极劝导、及时制止,带动身边市民提高卫生意识、交通意识、环保意识,在全县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三、遵章守法,严以律己。每位市民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守则和管理法规,服从有关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共同塑造和谐宜居文明的昌宁新形象。

  四、立足本职,热心公益。我们要积极参加部门、单位和社区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努力争做文明使者,努力为建设文明昌宁、创建文明县城添砖加瓦。要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踊跃参加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美丽昌宁。

  建设文明昌宁,创建文明县城,争做文明市民,我们义不容辞!你的每一份努力,都会让我们的城市离文明更近一步,你的每一份辛劳,都会为我们的城市增色争辉;你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心灵和踏实的行动,积极融入到创城工作中来,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为使我们环境更加和谐宜居,贡献出我们的智慧和力量。

  昌宁县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