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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强村医队伍,严药事管理

时间:2018-12-26 16:33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深入实施,如今,村村都设有医疗卫生服务室,让百姓实现了“小病不出村”的愿望。

  与此同时,笔者也发现,各地按标准化要求建成的卫生服务室,虽然都配置了中医药必备设施,设立了基本科室,但经过几年运行,出现了标准降低,管理松懈现象,不少村卫生室药房、药库等重要岗位形同虚设,中药养护管理长期缺位,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而以药房设置与运行为核心的药事管理是涉及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方面,是关系农村群众用药安全的大事。但目前多数村卫生室,药房、药库在岗人员严重不足,与服务人口不相匹配,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缺乏应有的专业技术力量。

  因此,要解决这一现实矛盾,就要解决目前村医不仅承担日常出诊、卫生保健、等大量工作任务,还要“兼职”药房、药库药事管理等情况。从充实基层一线力量,加强村医队伍建设入手,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对基层管理理念进行梳理重构,从更切合实情,更利于规范建设的层面制定政策措施,以推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真正落地。

  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首先必须转变思想认识,落实人事编制。对村卫生室专业人员配备、培养与使用,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医药并重”的思想,强调在岗人员具备医护资格与基本技能的同时,将药事管理的岗位设置及人员安排在编制定岗上一并考虑,统筹谋划,而且要着眼于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重视和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增设中医服务室与中药房,增加中医药专业人才编制数,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与康复服务。在具体落实中,主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重视下,与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商定可行性方案,对包括村卫生室在内的农村医疗机构药事岗位设置与人事编制安排,从身份、待遇及其他保障方面进行明确的政策规定,从根本性上解决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扎根基层,发挥专业所长做好药事服务与管理工作。

  再就是明确职责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在加强日常用药管理上,要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指导、审核和点评制度,通过村级药学专业人员直接审核把关、乡镇卫生院药学专业人员抽查核查,将首审、复核有机衔接,推动实时点评和及时纠错工作开展,以有效控制用药差错事故,规范不合理用药行为。在落实长效药事管理上,既要以持续推进村卫生室药房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激发内生动力。对有关规范化药房建设在布局、设置、制度、人员、设施及进货验收、储存养护等方面的标准要求,村卫生室必须认真落实,定期对照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保持执行规范不走样,加强管理不松劲;又要以不断加大执法考核工作力度为导向,强化外部促动。职能部门除通过不定期开展村卫生室药房执行规范化管理情况的巡查、突查外,还应该联手行业主管部门对其创建后的动态情况进行对标检查与年度审查,发现与标准在差距,尤其是管理松劲,下滑明显的,要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情况严重的及时撤销称号,收回荣誉牌匾。

  此外,要充分运用考核激励机制。将村卫生室药房规范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乡镇政府与卫生院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通过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的齐抓共推,促进村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不落空,不回潮,从而真正为农村群众安全用药发挥有力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