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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时间:2021-04-28 14:38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对新时期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

  2016年新春伊始,中医药事业发展再度潮涌春江。

  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这部指导此后15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于2月22日正式印发。

  自此,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此时距国务院颁布《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过去近7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两部行业5年规划也相继出台,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日益迫切,亟待把中医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

  《战略规划》适时发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也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具体体现,更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的具体体现。

  民之所望 政之所向

  中医药事业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旺盛,是《规划纲要》制定颁布的催化剂。

  数据统计显示,2014年我国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5.3亿人次,比“十一五”末增加1.7亿人次,中医医院门诊次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分别比综合性医院低12%和24%,中医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较高收益,放大了医改惠民效果。“十二五”期间,中药工业总产值以每年20%以上速度递增,2014年超过7300亿元,占我国医药工业总值近三分之一。中医药在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探索医改的“中国式解决办法”以及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将中医药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在国家层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中医药发展进行战略规划,作出全面部署。

  2014年1月1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刘延东在听取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汇报时指出,“要抓紧研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2015年12月,在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六十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深刻指出了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并对中医药振兴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迅速成立规划纲要编制办公室和起草小组,以及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组,在前期开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着手编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6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规划纲要》研究和编制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关键问题。

  在《规划纲要》编制过程中,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国务院办公厅给予了具体指导,中医药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并召开委主任会进行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规划纲要》于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2月22日正式印发。

  中医药发展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规划纲要》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此后15年中医药发展的路线图和施工图。

  《规划纲要》是定盘星,把中医药摆在国家发展大局中来谋划。《规划纲要》立足于国家发展高度,积极争取各方面对中医药工作的理解支持,统筹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中医药的工作职责,做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顶层设计,积极将《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任务列入相关行业的“十三五”规划中。

  《规划纲要》是路线图,明确了此后15年我国中医药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为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规划纲要》明确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等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规划纲要》也是稳压器,注重把握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针对中医药城乡、区域、国际国内发展不平衡,中医西医发展不平衡,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等实际问题,《规划纲要》提出重点处理好中医药发展的五个关系,旨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在新时期与时俱进,振兴发展。

  发展愿景走进现实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规划纲要》这一纲领性文件的指导下,我国中医药事业驶入快车道。而此后相继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与《规划纲要》一起构建起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

  我们欣慰地看到,在《规划纲要》颁布5年后的今天,其中的目标任务正逐渐变成现实。

  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规划纲要》提出,“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截至2019年,全国共有中医医疗机构65809个,其中中医类医院5232个,分别比2015年增加41.4%、31.9%;9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9%的社区卫生服务站、97.1%的乡镇卫生院和71.3%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救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中医药参与救治确诊病例达92%,湖北省中医药使用率和总有效率超过90%,正是对《规划纲要》提出的“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这一要求的切实贯彻。

  《规划纲要》提出“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十三五”期间,共建成1482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27个传统医药类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而在中医药走出去方面,《规划纲要》提出的“深化与各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的研究与制订”也取得重大进展,世界卫生组织首次将起源于中国的传统医学纳入《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63项。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规划纲要》擘画的美好愿景,将成为“健康中国”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