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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医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15-01-13 17:57 发布人:admin 浏览:

  医院党政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党、政职责,完善管理机制,根据《医院十二五规划目标(2010—2015年)》要求,为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昌宁县中医医院党、政议事规则。

  一、党政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工作的基本任务

  1、支持行政领导在医疗卫生业务管理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行政领导业务指挥权、管理权,保证行政重要措施顺利推行;监督和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推动和促进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参与行政重大问题的决策,医院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措施;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计划;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教育、选拔及聘任等;医院主要机构(包括学术、咨询等)设置、调整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废止;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等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财务预决算、产业发展等经济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其他行政业务重大问题。决定有关职工福利、重大奖惩等问题时,应符合职代会通过的有关规定;

  3、推进单位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4、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增进团结,提高各级干部队伍素质;

  6、加强党对工会、团组织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

  7、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积极解决干部职工困苦,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9、积极、主动、有效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院长的主要职责

  1、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在单位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单位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2、院长有行政决策权。院长可以根据上级给予单位的各项权利,按照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特需服务,在注重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是医院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职工收入逐步提高;

  3、院长在医院管理中,有业务指挥权。医院建立以院长为首的行政业务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各种责任制。院长科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内部现代化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院长应积极支持,切实保证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院长作为党的干部,应该增强党的执政意识,全心全意依靠广大职工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在工作中应执行国家和卫生部门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规法纪;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三者利益;

  5、院长应定期向单位职代会报告工作,在决定同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或提交职代会审议,组织实施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和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6、院长是单位管理的直接责任者,任期内和离任前,必须接受审计监督。

  二、党政议事范围

  (一)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1、根据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制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主要措施;

  2、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展及党风建设等事项;

  3、党组织改选的工作报告、方案和候选人民单;

  4、党内重要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5、坚持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6、单位中层干部人选的确立和调整后备干部的选拔,推荐;

  7、党内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8、党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9、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退休干部政策的主要措施;

  10、上级规定由党组织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1、职代会决议、行政、提请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2、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换届改选的工作报告、方案和候选人名单,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行政重大问题的决定方案。

  (三)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1、单位行政业务工作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方案;

  2、单位重大行政业务改革方案及实施措施;

  3、行政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4、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5、重大的职工行政奖励和惩处;

  6、工资调整方案实施措施、奖金分配方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7、单位年度财务预决算和自有奖金的分配及使用;

  8、重大科研项目的协调及组织实施的措施;

  9、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和通用设备的购置,1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以及财务上的重大开支;

  10、职工培训计划;

  11、中层以上干部,因公出国参加公务活动;

  12、产业工作重大问题;

  13、行政、业务外事活动;

  14、精神文明重大活动;

  15、其他行政业务重大问题。决定有关职工福利,重大奖惩等问题时,应符合职代会通过的有关规定。#p#副标题#e#

  三、党政议事形式

  (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扩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应由其决定,审议的有关事项。是否召开支部扩大会,由支部书记根据议题内容决定。

  (二)院长办公室。会议由院长主持,医院党政领导、工会主席以及部分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参加,讨论应由其决定的有关事项。

  (三)党政联系会。会议科根据讨论议题,分别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单位党政领导参加,讨论协商单位重大问题。党政联席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的重要补充,主要是对准备提高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议、决定的特别重大的事项事先进行协商研究,包括对行政中层干部的任用意向进行协商、沟通,并取得初步统一的意见,有权在规定范围内处置时效性强的应急重要事项;讨论决定一些适宜在本会议研究、协商的事项。本会议议题,支部应会同行政事先有所约定。

  四、党政议事程序

  (一)支部议事程序

  1、凡提请支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党委的部署提出相应方案及实施计划、措施;

  2、支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方案和计划安排会议议题;

  3、支部委员会在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书记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正确集中,个人由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

  4、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表决制,但对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则应慎重,一般不宜作简单表决,应作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议;

  5、支部委员会形成决议后,由分管领导组织督促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应负责及时向上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实施情况;

  6、支部委员会在审议行政重大问题时,应吸收行政领导参加。

  (二)行政议事程序

  1、行政分管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目标提出具体工作方案、计划和措施;

  2、行政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会议,听取各方意见,论证方案、计划和措施的可行性,经论证后,由院长办公室安排议题,交院长审定;

  3、院长根据行政决策范围召开院长办公会讨论议题,在充分听取与会同志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4、院长在决策过程中,应注意听取支委或支部书记的意见,重大问题应事先与支部书记通气商量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

  5、院长办公会议做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行政领导组织督促实施,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应负责及时将实施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6、对院长办公会做出决定的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则必须召开会议予以复议。

  (三)单位中层干部任免程序

  1、院长提出或党委推荐,支部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拟定选拔,考察人选;

  2、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注意征求主管领导的意见,按规定形成考察材料;

  3、支部委员会或支部扩大会集体讨论决定,讨论中层行政干部问题时,应吸收行政领导参加,并注意尊重分管行政领导的意见;

  4、中层党务、行政干部人选决定后,分别由上级党委和行政任免;

  5、工、青、妇干部的任免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落实党政议事规则的主要措施

  (一)党政主要领导的协调和配合是加强单位领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作用的前提和关键,也是正确贯彻执行本规则的重要保证,党政主要领导及其成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政治修养和领导艺术。

  (二)党政主要领导要建立定期商量工作的制度。如:每周相互交流工作情况并研究下周工作安排;再召开单位行政会议和党务会前,应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报对方,纯属讨论行政工作或党务工作的会议可先通知议题;讨论需党政协调开展的工作应在会前取得大体一致的意见。

  (三)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党政主要领导要相互尊重和支持,全力搞好工作;如遇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可先决定,事后说明情况。

  (四)党政领导班子要坚持每周一次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为实施本规则奠定思想基础。#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院长责任制

  一、医院在县卫生局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

  二、院长是医院唯一法人代表,对全院行使行政指挥、决策权。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医疗、护理、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在医院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院长应通过支部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

  三、院长(副院长)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医院端正办院方向,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四、院长(副院长)应该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中的第一手材料,经常总结全院工作经验,抓好典型,表彰先进,做到对医院实行科学管理。

  五、院长对医院工作要做到运筹帷幄、统筹安排,突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并做到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准确、及时、有效,防止决策上的重大失误。

  六、院长(副院长)要体察院情、民情,关心爱护本院职工群众,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与群众同甘共苦、和衷共济。

  七、在院长的领导下,副院长要积极维护好医院的团结、协调和统一,鼓足干劲,加快发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优质的服务。#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体现医院枢纽和桥梁作用,加强完善承上启下的工作,努力当好院领导的参谋,提高院办效率和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结合本院实际,经研究修订《院办公室工作制度》,制定如下。

  一、医院办公室在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完成院长、副院长交给的医院行政管理和秘书工作。

  二、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文件保密等工作。

  三、负责起草全院行政工作综合性计划、总结、报告、规划、决定等文件,起草院长重要讲话。

  四、负责医院行政公文的收发文处理与管理工作。对医院各科室的请示认真审核后,报院长审批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医院行政各部门、各单位对医院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院长指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六、负责组织或协同有关科室做好以医院行政名义举行的全院性重要活动及重要会议的准备工作。

  七、负责医院印鉴的保管和使用,审核、办理各科室印鉴的刻制、启用、收缴并对其使用和保管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具对外行政介绍信及证明。

  八、负责接待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来我院调研、参观、访问等接待工作。

  九、负责安排行政总值班和节假日行政值班,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牵头处理。

  十、承办日常行政事务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了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院形象,积极稳妥处理患者投诉,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特修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院长接待日:由院长直接负责接待。

  接待时间:每周一上午,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延。

  二、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三、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四、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长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长办公室保管,年终归档。

  五、要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六、院长接待日要求:办公室要认真做好领导接待日中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接待效果。办公室,一是在接待日前将接待领导公开告知群众,并通知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做好接待准备;二是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和登记,引导其按秩序进入交流谈心室;三是认真做好接待日情况记录;四是坚持每月对信访接待日中交办的案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扬,对落实差的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领导阅文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医院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特修订本制度:

  一、为了保守国家机密,防止文件丢失与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院领导阅文应在室内,不得拿出室外。

  二、为了避免文件的重传、漏传,院领导阅文后,应在阅文单上签字。如需贯彻执行或承办文件,请在《文件传阅单》批办意见栏内指示。

  三、为了保守党和国家机密,文件不得横传,不得将“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不许给家属或他人阅看。院领导阅文不得抄录“三密”文件中的有关内容。

  四、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密级文件内容向家属、子女和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五、阅文期间,如需处理紧急公务,不得将文件随手放在办公桌上,应将文件及时交给院长办公室文件专管员,待公务处理完毕后,再向文件专管员办理阅文手续。

  六、传阅的文件不要打圈、划杠,以保持文件的整洁。

  七、如需借用文件,需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昌宁县中医医院院、科二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职能及临床科室负责人的行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临床医技科主任在医院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形成一个高效,畅通,有序的院科二极管理体系,保证医院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修订院科二级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作为管理层的科主任或科长既要执行医院决策层的指令,又要给执行层下达任务。执行层向管理层负责、管理层向决策层负责、副职向正职负责。

  二、职能机构,临床科室的负责人的聘用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并具有与其相应的才能、实绩,处于相应的等级岗位上,必须做到职、权、责、利的统一。

  三、取消干部终身制,实行竞争上岗。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的负责人由院长聘任,任职期限为一年。

  四、科主任或科长在聘任期内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团结科内同志,创造性地开展本部门工作,保证决策层政令畅通。

  五、医院每月以党务、行政、医务、护理、人事、财务等部门组织对职能科室科长、临床科主任及护士长等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

  六、临床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科主任、科长评议一次,医院职工代表每年对院党政领导、科主任、科长评议一次。评议结果作为每年聘任的依据之一。

  七、临床科主任,科长调休或外出,必须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告假,获准后方可休假或外出。#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科室领导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院、科二级管理条例》,加强科室领导的管理,经院党政联席会决定制定《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请假制度》。

  一、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科领导应坚守工作岗位,凡离开医院均需要遵守请假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医技一级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包括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含重点专科)主任、职能科室负责人(含副职主持本科工作)请假时(包括公差、私事、休假)须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离开单位一天以上的,和在本地休息三天以上的要到院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各党小组长须到支部书记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一般至少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二)各科室副主任(不含主持科室工作者)请假时(包括公差、私事、休假)均须向科主任汇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离开单位一天以上,和在本地休息三天以上的要到院办公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科副主任请假时如遇医院在迎检或其他特殊阶段,需向主要领导请假;

  (三)科主任请假离开单位一天以上的和在本地休息三天以上需事先安排好工作,并指定一名临时科室负责人,科主任外出期间,临时科室负责人承担科室全面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

  (四)原则上一个科室的正、副主任不能同时外出;

  (五)凡不履行请假、报告制度的,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将定期或不定期予以通报批评和扣奖处理;对擅离职守造成后果的,将依有关规定、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保持通讯畅通制度。所有科主任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更换通讯工具者,必须及时向办公室和医务科报告。请假外出期间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行政公文及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公文的管理控制,严格运转程序,提高运转效率,保证文件的正确性、准确性、合理性,实现公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办法。

  一、公文管理制度

  (一)收文规则

  1、来信写明交院长亲启者,办公室不得拆看,原则交院长亲启,如院长不在可指定人代拆;

  2、来文除院长亲启者,一律由主持日常业务的办公室主任(或定专人)拆阅,批文文书编号摘由,按日期登载于收文簿上,交院长审阅处理,属他科者,即时分交各科;

  3、来文紧急者,应该及时编号,摘由,及日期登记,立刻交院长审阅处理,属他科者,即时分交各科;

  4、来文如注明有附件者,应查点清楚,如有缺少或遗失,除应注明交院长处理外,应设法追补或抄录。

  (二)发文规定

  1、发文不得积压过一天,急件或密件应立即送出;

  2、发文除机密只编号不摘由外,一律编号,摘由登记于发文簿上记名发文日期;

  3、发文凡有国家规定重要机密者,未经院长允许公布,均应保密;

  4、发出文件,应与原稿校对询问附件等项,若有缺少或错误应立即纠正,必须准确无误;

  5、凡盖医院公章发出公文,其底稿由院办公室存档。

  (三)批稿编发

  1、特殊性文稿,由院长亲拟或有关科室拟出,交办公室复核,再交院长签发,缮写打印,校对无误后发出;

  2、一般性文稿,由办公室和职能科室根据院长意图拟稿,经院长修改划行,撰写打印,校对无误后发出;

  3、成文件底稿公章后,一般发三份至上级主管部门,留一份归档保管必要时抄送有关部门、科室。

  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印章的使用

  1、医院公章由院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要登记;

  2、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

  3、工作证、结业证、离退休证、职务(称)聘书等,由人事部门统一办理;

  4、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凭分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凭证明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开具;

  6、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院办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8、各科室部门公章应安排专人保管,并制定使用办法,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9、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二)印章的保管

  1、医院、院办公室印章、院领导私章,必须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管;

  2、印章用毕要及时存放保险柜内,保证安全;

  3、印章要经常清洗,保持字体清晰;

  4、对非法使用印章者,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

  (三)印章的刻制和销毁

  1、医院各临床医疗、医技科室、教研室、各行政职能科室的印章,均需经院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制发与更换;

  2、各部门的印章如因故变动停止使用时,一律交回院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3、需要销毁的印章,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销毁,销毁前应留下印模,销毁时应有两名同志监督,并在销毁印章的文件上签字。#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医院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全体中层干部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和减少不作为、表现平庸等状况,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执行力,保证政令畅通,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修订本制度。

  一、问责对象

  全院干部职工,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和工作职能,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问责。

  二、问责原则

  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一)会纪会风。遵守各种会议纪律,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会议,对无故缺席会议、因故不能参加或不能按时参会不请假者,会风不正者。

  (二)对医院支部、行政决定的事项,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对机关各职能科室及各临床医技科室存在的不良政风、作风、行风不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服务意识差,群众不满意的。

  (四)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医院整体工作的。

  1、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医院整体工作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未认真执行院务会议的指示、决定和交办事项,给全局工作造成影响的;

  2、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医院一个时期的某项重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

  3、不能正确执行和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决定、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政治、经济或其他影响的;

  4、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致使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

  (五)滥用职权,违法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1、违法设定或者违法实施执业、行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2、违反规定干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药品医疗设备招标投标活动的;

  3、干预执纪部门行使执纪权、执法部门行使执法权的;

  4、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及服务对象进行吃、拿、卡、要,故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六)责任意识淡薄,致使医院和人员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等事关医院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时刻,拖延懈怠、推诿塞责,未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的;或者接到紧急集合命令故意拖延、推托甚至拒不到位的;

  2、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3、组织大型庆典、会议、大型业务竞赛等活动,工作缺乏预见性,防范措施不力或决策不当、措施不妥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4、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医疗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的。

  (七)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不依规章制度办事,致使医院集体利益、人员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不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操作规程,出现重大医疗纠纷或医疗责任事故的;

  2、在重大经济活动中,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或违反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的;

  3、在商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不认真考察研究商务项目,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集体资金、房屋、设备、物资等资产流失的,或不守诚信,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严重损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

  (八)管理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1、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政策性文件与上级政策相抵触,在实施过程中损害医院利益或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2、职责范围内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生硬,作风散漫,服务质量差,社会反映强烈的;

  3、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不力,致使工作人员擅离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和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管辖范围内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进行违法、违纪、违规活动的;

  5、有包庇、袒护或纵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问责形式

  (一)诫勉谈话;

  (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四)责令公开道歉;

  (五)通报批评;

  (六)调整工作岗位;

  (七)停职检查;

  (八)劝其引咎辞职;

  (九)责令辞职;

  (十)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

  五、问责的相关规定

  (一)若发现可能有问责的情形,院领导要安排有关职能科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情况复杂的,经院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调查期限。

  (二)调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被调查的人员应当配合调查,并有权陈述和申辩。

  (三)调查结束后,调查组应当向院领导提交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问责情形的事实、初步结论和处理建议。院领导在听取调查组的书面调查报告后,应当集体讨论作出是否问责的决定。

  (四)院领导对问责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被问责人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依照程序提出申诉。被问责人拒绝执行问责处理决定的,院务会可先停止其职务后,再作出处理。

  (五)管理权限:县卫生局党委负责对医院院长、支部书记、副院长实施行政问责,院领导负责对医院中层干部实行行政问责,处理材料报县卫生局备案。#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重大经济事项

  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加强医院财经管理,贯彻落实《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是指医院及各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医院财经工作中遵循的规则、履行的职责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者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二、建立经济责任制的核心是规范医院经济行为中的责权利关系,使各级领导干部在经济工作中按规定的权限依法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经济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司职责”的原则,确定医院各管理层次对有关经济事项的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管好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四、院长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医院的财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五、制定或调整医院财经管理体制,经院党委和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六、签署医院财务报告和对外经济合同,并负法律责任。

  七、院长组织领导医院财经工作,集体研究商议医院重大财经事项,主要行使下列职责:

  (一)在院支部书记和院长领导下研究医院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调整和修改。

  (二)研究医院增收、节支提高办医效益的具体措施。

  (三)研究医院组织非财政性收入渠道,审批医院收费项目的立项。

  (四)了解医院预算分配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决算中的问题。

  (五)针对院内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治理整顿的具体措施。

  (六)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任务。

  (七)对财经工作负领导责任,财务部门负相关责任。

  八、财务科科长的经济责任

  医院财务科是医院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是医院财经管理的职能部门。

  (一)财务科科长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医院的财经行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并对财务科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三)依法履行财务管理职责,负责院内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制定、完善和实施工作,规范院内财经行为。

  (四)按规章制度和经济决策程序审批各项业务。

  (五)参与编制医院各项经济规划,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建议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六)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医院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职能部门,按其分工,各行其职。

  十、医院支部书记和院长负责领导组织对有关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制情况进行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十一、在责任范围内发生经济事故时,责任人应将经济事故和个人的经济责任向上一级领导书面报告。

  十二、对于领导干部能叫履行经济职责的,应给予表彰;经考核履行经济责任成绩突出的,除名誉表彰外,医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三、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追究责任包括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

  十四、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经济事故,使医院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有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由纪监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办理。#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行政查房制度

  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一、行政查房参加人员

  由全体班子领导或支部书记、分管院长、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被查科室

  负责人及科室人员组成。院办负责通知记录,协调实施,反馈实施信息。

  二、行政查房的程序

  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三、行政查房的检查内容

  (一)科室管理和医德医风方面

  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

  2、各种记录及制度落实情况;

  3、管理措施;

  4、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

  5、考勤管理情况;

  6、病人意见。

  (二)后勤保卫组方面

  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

  2、物资管理;

  3、环境卫生;

  4、水、电、灯、空调、风扇、电梯、压力容器等管理及维修问题;

  5、安全保卫、消防情况;

  6、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

  7、医务人员值班、病人及家属生活问题。

  四、行政查房的重点

  管理环节、医护环节、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五、行政查房时间

  每周五组织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调整查房时间。#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行政总值班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总值班工作质量,确保非办公时间医院医疗、行政和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创造良好的医疗工作秩序,现将《昌宁县中医医院行政总值班值班及汇报制度》分为《昌宁县中医医院总值班值班制度》和《昌宁县中医医院总值班汇报制度》。

  一、昌宁县中医医院行政总值班值班制度

  (一)每天行政总值班人员由2名行政人员和1名医院领导共同担任。

  (二)值班人员的资质要求

  1、主班人员和临床人员:由中层干部、临床医技副高以上职称、行政中级以上职称、科室助理、后备干部担任;

  2、副班人员:由从事2年以上工作的行政人员担任。

  (三)经院办公室主任同意,以下情况可免于值班

  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人员;

  2、长期生病人员;

  3、在哺乳期的女同志。

  (四)值班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为6PM至次日8AM;

  2、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为8AM至次日8AM。

  (五)值班排班

  临床二、三线值班表、护理总值班表、水电外勤值班表由各相应职能科室排班,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排班表交院办。院办统一安排制定行政总值班表,并将值班表下发至各科室。

  (六)值班协调

  行政总值班室设在院办公室,晚上值班由门卫室负责;

  (七)值班调整

  行政总值班人员不得替班,如遇紧急外出、培训学习、重要会议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由分管院长批准后,报院办备案进行协调解决。

  (八)值班职责和纪律

  在值班时间内带班领导代表院长行使全院行政指挥权,以保证医院正常运作。对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求:

  1、必须准时接班,接班后必须佩带并打开手机;

  2、负责来访接待,来电记录、回复及与医院相关行政业务的咨询工作;

  3、负责传达上级的重要指示和通知,并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4、签收、保管上级单位或外单位送来医院的急件或有关物品;

  5、负责协调解决全院各部门、科室在值班时间内的工作,如遇重大事项或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院长汇报;

  6、负责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和治疗工作,及时协调院内会诊和各项临床检查,保证有关医疗设备、血制品、药品等物品的供应;

  7、凡遇紧急抢救而又经济困难的患者(车祸、刑事案件等),在签字的同时应与护送来院的同志联系,取得有效证件、电话号码、并将所欠金额、项目记载清楚;

  8、负责签批三无急诊患者的抢救费用,并协助派出所、街道寻找患者家属或工作单位;

  9、值班时,如遇重大事件发生(如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手术、伤害事件、刑事犯罪、火警或其他自然灾害、严重供电、供水、供气障碍等)及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紧急任务,应及时通知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报告分管院领导;

  10、值班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因脱岗而造成损失者追究责任;

  11、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制度办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凡遇重要问题的处理以及未处理结束的问题,总值班人员应亲自向院办及有关职能负责人汇报,以便解决。

  二、昌宁县中医医院行政总值班汇报制度

  根据有效预防及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如总值班时遇到一般日常及常发的事件由总值班协调各职能科长、临床科主任解决。

  (二)如遇一般突发事件:同一事件无人员伤亡和3人(不含3人)以下伤害及发病等情况,由总值班协调职能科长及临床科主任作出处理,同时向院办汇报并备案。

  (三)如遇重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医院医疗秩序的事件、同一事件1人(含1人)以上死亡和3人(含3人)以上伤害和发病等情况,由总值班同时向分管副院长、院办、相关职能科长汇报。

  (四)如遇重大群死群伤、社会影响巨大的公共卫生事件,按第5条处理,同时直接向院长、支部书记汇报。

  (五)如有特殊或重大事件: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于日常工作,由各职能科室直接完成;对于突发事件,上报内容需经过院办确认后,报告医院相关领导后交由各相关职能科室组织落实。#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请示报告制度

  医院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等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医务科、总值班领导、院长办公室、值班院领导、卫生局。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在临床应用时,报告医务科、分管领导、院长。

  三、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场时,报告医务科。

  四、病员死亡需要尸体解剖者,报告医务科、分管领导、院长。

  五、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办公器材及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损坏时,报告医务科、设备科、后勤科(安保部)、分管领导、院长。

  六、急危重症患者需要实行手术、抢救、会诊等治疗措施时,报告医务科、办公室、分管副院长。

  七、收治涉及法律或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报告医务科、总值班、安保部、分管副院长。

  八、计划外重大经济支出急待签批时,报告院长。

  九、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实习人员,院外会诊,接受院外医疗保障等任务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分管副院长。

  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参与院外医疗活动或因病住院等,报告医务科、办公室、分管副院长、院长;护士长外出学习、参加学术会议、参与院外医疗活动或因病住院等,报告护理部、办公室、分管副院长;职能科室主任外出学习、参加会议、因病住院等报告办公室、分管副院长、院长。#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对外接待暂行规定

  为规范我院对外接待工作,特制订本规定及工作程序如下:

  一、医院接待对象

  (一)市、县各委、办、局领导。

  (二)政府、职能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来院检查工作、执法或履行公务者等。

  (三)市、县卫生系统、同级医院的领导和专家。

  (四)新闻媒体及采访记者等。

  (五)友好交流的其他省、市、县医院及卫生部门等。

  二、医院接待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除有关科室要承担一定的接待任务外,相关科室要给予积极配合。

  三、对外接待的食宿安排,由办公室按统一标准,统一安排。

  四、根据来院内、外宾的不同级别,给予相对应级别的陪同和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和安排。

  五、医院的对外接待工作要按照办公室制定的内、外宾有别的接待原则及程序进行管理。

  六、新闻采访、报道等,由办公室统一接待和安排,不允许任何个人及科室对外的随意接待。

  七、接待工作中食、宿审批程序,指在接待工作中,涉及食或宿或食宿的所有接待。若事先未办理审批程序的个人和科室,其食、宿单据,一律不予报销。

  (一)工作餐

  指政府职能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来院按政策检查工作、执法或履行公务者等的超时就餐。

  1、提前与办公室联系;

  2、由提请工作餐的科室填写就餐单(科室名称、用餐事由、工作餐数量、经办人、科主任签字);

  3、经办公室主任审批(价格高、数量多的工作餐须经过院长同意)同意后,由办公室开据就餐通知单;

  4、涉及接待一律凭通知单与财务部结帐(未按程序办理,财务部不予办理结帐)。

  (二)院外用餐

  1、提前报办公室;

  2、经办公室审核后,交院长审批;

  3、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院外用餐。

  (三)住宿安排:同院外用餐程序。

  八、接待工作原则

  (一)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诚恳,注意外交礼仪;

  (二)认真负责。对方提出任何问题,都要认真倾听,弄清问题的实质,根据有关规定,经过正当程序,妥善加以处理;

  (三)实事求是。对媒体采访,对事实既不夸大,也不缩小;对存在的问题不掩饰;对解决不了的事宜,要讲清原因,以取得对方谅解。#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信访工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发挥信访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修订《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实践性、关联性很强的工作,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照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的原则;

  (二)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公正、慎重办事的原则;

  (四)坚持分级管理、归口管理的原则。

  二、医院有一名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同志负责信访工作。

  三、医院领导要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原则上为每周五上午。

  四、医院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有院长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接待。逐件按规定进行编号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求及处理结果等),做到当天来,当天登记。

  五、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由信访干部根据来信内容,按“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原则,负责批转。对重要或疑难文件应送领导阅批,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进行办理,并应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对于群众的来信应以书面答复为妥。

  六、接待来访者,要热情有耐心倾听来访人员的陈述。对不详或疑难之处要询明情况。解答问题,要慎重。一般情况可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对按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解释清楚。

  七、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件,应将结案的报告,送分管领导签发,连同原信报交办单位。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问题,应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院办公室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催办。

  八、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各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精简会议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医院会议工作,全面提升医院执行力,对全院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如下:

  一、党政联席会(院办公会)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

  由院长主持,全体院领导、支部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参加。

  (二)会议时间

  每周一下午2:30分,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会议内容

  1、研究医院近来有关工作的计划方案,以及医院建设中的重大决策等;

  2、传达各级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会议精神;

  3、人事任免及处分决定;

  4、汇报上周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

  5、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及重要指示;

  6、院长布置下周工作(针对上周情况)。

  (四)会议通知、安排和记录

  由院办负责。

  二、院周会制度

  (一)参会人员

  院周会制度由院长或其他院领导主持,全体院领导、职能、临床、医技科主任、科护士长参加。

  (二)会议时间

  每周一一次。

  (三)会议内容

  1、由各职能科室汇报近来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业务完成情况;医疗服务情况(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质量等),围绕医院中心任务所开展的其他工作情况;

  2、宣布党政联席会(院办公室)决定;

  3、布置近期重点工作等。

  (四)会议通知、安排和记录

  由院办负责。

  三、职能科主任例会

  (一)参会人员

  由分管院领导及职能科室主任参加。

  (二)会议时间

  每个季度一次。

  (三)会议内容

  对近期开展的重要工作提出各自的意见和想法。

  (四)会议通知、安排和记录

  由院办负责。

  四、全院职工大会

  (一)全院职工大会参会人员

  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其他院领导、工会主席及全院干部职工参加。

  (二)会议时间

  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听取医院重大精神及有关指示安排;

  2、安排医院近期工作;

  3、通过医院有关制度、政策;

  4、传达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及决定。

  (四)会议通知、安排和记录

  由办公室负责。

  五、质管会(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一)质管会参会人员

  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主持,相关院领导、质管会成员、有关职能临床科室人员参加。

  (二)会议时间

  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内容

  1、汇报上月医、教、研及管理情况;

  2、协调临床科室关系;

  3、对医护质量、医疗事故处理和院内感染等问题给与解决和处理。

  (四)会议通知、安排和记录

  由医务科和护理部负责。

  六、现场办公会

  (一)参会人员

  现场办公会由院长或其他分管院领导主持、有关职能科主任、临床、医技科室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二)会议时间

  不定期召开。

  (三)会议内容

  听取临床、医技科室汇报工作,并为临床 医技科室解决工作中某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会议通知、安排和记录

  由院办或其他职能科室负责。

  七、创建二级医院培训会

  (一)参会人员

  创建二级医院培训会由院长或其他分管院领导主持、其他院领导、职能临床医技正副科主任、全体护士长、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时间

  不定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

  1、认真学习《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正确解读内容;

  2、听取有关专家、领导及医院评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3、对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

  4、院领导点评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

  5、领导安排相关工作。

  (四)会议通知和安排

  由医院创等办负责。#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院领导班子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二、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三、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昌宁县中医医院院务公开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特制定院务公开考核制度。

  一、全院工作人员要爱岗敬业、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医院及院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医院将院务公开列入对科室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一)优秀:积极开展院务公开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群众满意率高。

  (二)合格:认真执行院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有一定经费保障、群众比较满意。

  (三)不合格:院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执行院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

  三、医院成立院务公开督察小组定期对院务公开内容、程序、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四、医院对院务公开考核优秀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院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应公开的内容未按时公开的,或弄虚作假的,经检查核实,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意见,院务公开办公室对责任科室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提出经济否决。

  二、凡公开的内容不实、工作草率,除按第一条处理外,还应对分管领导、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提出经济否决,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院务公开台帐,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凡未按规定建立台帐或台帐记录不全、不实的,要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未按期整改的,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经济否决。

  四、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对医院所属各科室(部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检查,不履行监督职责或工作失职而影响医院稳定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所在科室(部门)第一责任人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

  五、在年度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检查中,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实行责任追究,由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提出意见,经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由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科室(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督小组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昌宁县中医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做好医院内外环境卫生,使院容院貌符合卫生单位标准,经医院办公会研究,制定医院卫生管理制度如下,望各科认真执行:院后勤科要充分发挥履行管理职能,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医院环境卫生工作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考核。

  二、后勤科应组织相关人员每天对室内、室外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室清路洁,绿地无杂物。

  三、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医院周边食馆、餐饮加工、销售环节管理工作,确保医院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食品卫生的安全。

  四、科室工作场所的卫生工作由各科室负责落实,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科室的环境卫生工作。

  五、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六、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后勤科要每月进行卫生检查考核评比,将考核成绩送医院分管领导审核,与各科奖惩挂钩。#p#副标题#e#

  昌宁县中医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根据县委、纪委、卫生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要求,为规范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医院院外救护、行政办公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对公务车辆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医院医疗急救车辆及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派遣由院办公室负责。凡离开县城到各乡镇或各县市的公务用车,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驾驶员必须保管好派车单,认真填写行车记录,无派车单的所产生的费用及出差费不予报销。每次用车完毕后须向办公室汇报,以便于办公室了解车辆使用情况;

  二、严禁公车私用,由此导致的责任和费用由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未经医院主要领导同意,车辆不得借给外单位使用,擅自外借造成车辆损坏或因交通事故损失的,责任由有关人员自负;

  三、车辆维修。车辆维修时,由驾驶员负责到指定修配厂进行修理,修理时驾驶员必须在场监督,维修后驾驶员验收确认签字后,修配厂凭发票结算修理费;

  四、每日行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油、水、电、气等,认真做好车辆管护、维修、保养,保证车辆随时出车需要,严禁车辆带病出车,若因检查不到位或者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损坏由驾驶员自行负责修理;

  五、车辆清洁: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院办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车容不整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

  六、车辆违章罚款。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七、车辆年检、保险管理。驾驶员必须了解所驾驶车辆的年检时间、保险到期时间等。若因年检过期、保险过期等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八、公务车辆不乱停、乱放,除特殊情况外,每天晚上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医院车库内(外出办公除外)。

  院长职责

  在上级的领导下,全面主管医院行政工作。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期检查,总结医院工作。

  (一)领导制定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二)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研工作计划和拟定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进展。

  (五)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六)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八)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九)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十)因事外出或因故不能履行正常工作时,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十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开拓医院各项工作,使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得到提高。#p#副标题#e#

  业务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和实施。

  (三)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情况。必要时负责组织或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知识更新和初、中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组织制定科研计划,审定科研课题,组织鉴定科研成果。

  (六)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计量等项工作。

  (七)负责领导新技术的引进和发展。

  (八)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危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九)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工作。

  (十)负责组织医疗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

  后勤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医院的总务、基建后勤工作。

  (二)负责拟定医院后勤服务临床科室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开支计划,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质材料供应工作。

  (四)负责全院基建、设备维修、购置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p#副标题#e#

  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协助领导完成各种日常事务,包括打印信件、备忘录、各种行政制度的整理、存档、分发、会议的安排等。

  (二)负责院办各岗位职责的制定,并落实办公室人员具体工作。

  (三)负责本科室人员业绩的考核。

  (四)保持与其他科室的良好工作联系,协调各分管领导与各职能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

  (五)负责医院大型活动和外事活动的组织落实。

  (六)参加组织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七)组织医院行政查房并进行有关工作的协调。

  (八)每周院领导的会议和外出车辆、就餐、住宿安排。

  (九)担任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党政联席会、职工会等会议的记录,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十)负责公文的起草、校对和勘误。

  (十一)接受各部门呈交给院长的请示、报告,并将院长的批复及时转给相关领导及科室。

  (十二)负责起草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十三)各种行政管理文件整理、编号及存档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整理医院信息工作。

  (十五)院办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协助院办主任、副主任做好医院工作计划、总结、汇报、考核评比、文件等资料收集、分析或初稿的工作。

  (二)负责签收、拆封、登记来信内容;文件及部分信件送院办主任或副主任批送有关领导或科室阅读处理;定期收回存档。将部分信件处理结果反馈有关部门。

  (三)对医院发文、发信统一编号,送印发送。对院内文件另作院内编号,直接送达各科室。

  (四)寄给院长信件,收发员负责立即送达,不拆阅。

  (五)负责成文打印件的校对、起草与勘误。

  (六)即使反馈各业务科室与职能科的信息,整理成文供院办主任或院长参考。

  (七)做好院周会,职工大会等会议记录,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八)管理好医院会议室及各种办公设备、器材。

  (九)参与医院接待工作。

  (十)负责出通知、布告和对外联系等工作。

  (十一)负责院办文件的分类登记、保管、借阅与归档工作。

  (十二)做好院办人员的考勤、劳务、值班(加班)费的发放工作签收、签发调休单。

  (十三)安排总值班。

  院办公室档案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卫生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制定本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院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负责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销毁本院形成的全部档案,定期向档案管移交有关档案。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有效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