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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手术前制度

时间:2015-01-10 10:31 发布人:admin 浏览:

  手术病人术前准备制度

  一、手术科室对拟行手术的病人,必须按时完成病历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各种检查及化验。包括:三大常规、凝血四项、心电图、胸片、肝肾功电解质、B超、HIV、乙肝两对半、梅毒等如未见明显异常,安排手术,下达手术医嘱并递交手术通知单。

  二、发现异常,需做进一步针对病人做二十四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动态血压检测、动态血糖监测、心脏彩超、下肢B超、肺功能检查等。

  三、对于老龄、高龄、疑难、高危病人的原发疾病请相关科室会诊,经过治疗、病情改善稳定后.手术科室必须首先进行病情评估,及手术方案的讨论,与患者及家属对病情及手术情况进行告知和沟通,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基础上请麻醉科会诊全面评估病人全身情况、ASA评估、无明确麻醉禁忌,评估麻醉手术风险。及患者和家属对手术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麻醉科完成评估工作后,手术科室方可下达手术医嘱并向麻醉科递交手术通知单。

  四、急诊手术根据病人“危急”况而定。

  术前病情评估和讨论制度

  一、凡择期手术必须进行对患者进行术前病情评估和讨论。

  二、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必要时邀请麻醉科和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三、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四、对患者的既往史、病情状况、营养状况、心理状况、手术耐受性、手术效果等进行系统病情评估并记录。

  五、术前提出手术方案,根据病情评估情况,充分考虑到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六、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做出明确结论。

  七、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八、术前讨论意见要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取得其配合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