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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时间:2015-01-09 17:36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护士长协助抢救工作。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在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 院长,非正班时报业务总值班,业务总值班行使医疗指挥调度权,根据情况报告相关科室主任、医务科、护理部主任或相关院领导,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病情危重,可能危及生命的患者均需积极组织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同时必须向家属或单位发出“病危”通知单,并对病情危重性进行必要的讲解。

  三、在抢救中,各级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在场主持实施抢救工作医师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关的建议,可提请主持者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做到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对疑难及诊断不明病人,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护士应有敏锐的观察力,及时观察病情,认真、及时做好抢救记录。

  四、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者的医嘱。执行口头医嘱的护士应复诵一遍,并写医师核对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抢救药品、器械、物品等均需专人保管,放在指定位置,标记明确,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每班交接清楚,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整理、补充等工作。

  六、急救药品、物品用后应及时补齐,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

  七、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以加注。

  八、麻醉科接到急救抢救电话时,必须着装整齐,带齐抢救物品和药品,于5分钟内到达抢救现场,立即投入抢救。如遇到困难,立即请示上级医生。物品用后清洁、消毒、整理、补充。

  九、麻醉医师要及时书写麻醉记录单和护理记录单,要求记录准确、及时、清晰、完整、字迹清楚做到详尽无误、内容客观而忠实;记录包括时间、用药、剂量、方法等。

  十、科室应定期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提高抢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