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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时间:2015-01-09 16:53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在确认诊治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记录,并立即电话通知相关科室。

  二、临床科室护理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患者信息、“危急值”内容、报告科室和报告人,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三、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及时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对报告病情进行核实。

  四、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及时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危急值”的情况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五、“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

  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流程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