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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医院“危急值”管理制度

时间:2015-01-09 16:52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危急值”是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t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

  二、为提高医院及科室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三、“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应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四一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能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认真记录报告时间、检查结果、报告者。

  五、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管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

  六、凡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功能科等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核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如两次复查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运送无误,方可将报告送到临床科室。

  七、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根据该患者的病情,结合“危急值”的报告结果,对该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了解,对“危急值”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对进一步的抢救的治疗措施(如用药、手术、会诊、转诊或转院等)做出决定;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记录到时与分);若为住院医师有向上级医师报告的内容、上级医师查房情况。

  八、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定期向医务科提出对“危急值”报告及管理制度运行的意见和建议。医务科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总结。根据临床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危急项目、警戒值及相关管理制度。各科“危急值”结果见各科具体危急值处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