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医院概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时间:2015-01-09 13:47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为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由分管院长负责,成员医务科、护理部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质量协调管理小组。本着加强各部门间在部署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时的统筹运作和协调联动,‘医院制定了此协调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统一协调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工作。

  二、医务科以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全院医疗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

  三、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要进行调查研究,质量分析,做好文字记录。

  四、建立院科两级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医院及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

  五、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六、各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

  七、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