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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时间:2015-01-09 11:54 发布人:admin 浏览:

  一、总则

  (一)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着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关系着党的先进性,关系着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医院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为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的战斗力。

  (三)党总支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工作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四)党总支在发展党员过程中,要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也要反对求全责备和关门主义。

  (六)青年医、护职工是医院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对他(她)们的教育培养上;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做到早教育早培养早发展。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教育工作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1.党小组推荐。对已递交申请书的申请人,党小组应及时加强对其培养和教育,了解掌握已写申请书的申请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党外群众反映情况,在申请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时,召开党小组会研究讨论,由党小组长负责向党总支提名推荐。

  入党申请书包括的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3)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觉醒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入党申请书要本人书写,如果是打印稿,一定要手写签名。

  2.团组织“推优”。党总支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坚持和完善共青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制度,培养和扩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团员入党要经过“推优”程序。

  3.支委会确定一般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

  (1)支部委派支部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入党动机: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经历、家庭情况。

  (2)支部组织委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征求意见包括:所在党小组的讨论意见;找一些党员了解情况:科室负责人的评价:党外群众意见及反映;反映出来的问题,支部了解清楚,正确评价。

  (3)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程序:介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愿望及有关情况;入党申请人所在党小组长向支委会汇报小组讨论意见:支部组织委员介绍团支部推荐意见和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形成意见,记录在支委会记录本上;由支委会确定的一般入党积极分子,要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并报党总支备案。

  党总支应及时把入党申请人材料以及支委会讨论意见报局党委备案,党委同意后,办公室通知党总支,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把入党申请人的材料退还给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或组织委员及时找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谈话,通知本人正式进入考察期。

  注:对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总支要及时进行讨论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并指定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原单位已经超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现党支郜全面考察,确认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列为发展对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总支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学习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党总支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条件成熟的及时推荐到云南中医学院党校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数的比例,应努力保持在3:1左右,使发展党员做到好中选优: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思想觉悟;经常找其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确定和努力方向;#p#分页标题#e#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和锻炼的意见和建议;

  (3)定期填写“培养人意见”;

  (4)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成熟情况,及时向党总支建议将其确定为重点积极分子或年度计划发展对象。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对基本具备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积极分子,才可列为发展对象。并经政审后(可进行函调或外调政审),方可向党总支办公室报送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政审材料”)经局党委审查后,发给“入党志愿书”。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具体内容应包括几个方面:

  1.政治立场;

  2.思想觉悟;

  3.工作表现;

  4.组织纪律观念;

  5.群众观念;

  6.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预备党员的接受

  1.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者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申请入党者自己约诘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发展对象的短期培训。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人员参加云南中医学院党校的培训,并通过考试; 注:尚未列为发展对象的,一般不宜参加短期培训。

  3.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采取的方式:个别访谈(群众没有顾虑,愿意将真话,效果较好);召开座谈会(较深了解,统一认识,但个别人员思想有顾虑,不愿发表意见);党总支进行公示(透明度高,征求意见的范围广泛,接收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符合标准和条件);

  4.填写《入党志愿书》。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党总支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

  (二)支部大会讨论

  党总支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应在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到会,采取举手方式进行表决(也可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数超过到会正式党员数一半以上,即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应写明应到会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正式党员数,表决时同意和不同意的党员数,并简要注明不同意的理由。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不必回避。

  党总支大会程序:

  1.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党总支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3)其他需要向党总支大会说明的我呢体;

  (4)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5)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3.入党介绍人发表意见。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5.与会正式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

  6.党总支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进行政审,经政审同意后将全部材料交局党委。

  (三)党总支指派专人谈话

  医院党总支在三个月内派人同申请入党人谈话,谈话内容: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

  2.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

  3.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

  4.发展对象真正品质和工作态度。

  5.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6.发展对象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的认识,今后的打算。

  7.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问题。

  (四)党总支审批

  党总支办公室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畀议,提交请示报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局党委作出审批结论。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由医院党总支组织进行。#p#分页标题#e#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对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同志,党总支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党总支审批后,从党总支大会通过之日起,每3个月进行一次对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中。

  2.预备党员要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党总支对预备党员要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3.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五、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总支要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所在的党小组应及时讨论,并向党总支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3.党总支根据个人申请、党小组意见和一年预备期的表现,以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作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议。

  党总支大会程序: (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预备期间的表现: (2)介绍人汇报情况,提出能否按期转正: (3)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及小组意见: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5)与会正式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举手表决。

  4.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预备期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期满后及时讨论,作出决议。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党总支(总支)审核后报医院党总支批准。

  5.党总支对预备党员进行转正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请示报局党委研究审议。党总支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6.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总支办公室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和转正申请、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移交医院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

  六、发展党员的领导和纪律

  1.医院各党总支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党总支的组织委员、各级团组织及各有关职能部门,都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做到遵守纪律,严格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