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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昌宁县中医医院超声波治疗仪、过敏原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时间:2024-05-25 15:18 发布人:小编 浏览: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医院近期将对超声波治疗仪、过敏原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谈判,请各潜在响应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CNXZYYY2024YNCG001。

  (二)项目名称:昌宁县中医医院超声波治疗仪、过敏原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304300.00元。

  (四)资金来源:业务收入。

  (五)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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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响应人对谈判项目清单中各标段进行分标段响应,响应文件各标段单独编制。2.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二、响应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资质。

  (七)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超过报名时间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将报名表及以上资料扫描成PDF格式(详见附件,自行下载)并命名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965227740@qq.com。

  (三)报名资料: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谈判资料(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格式参照附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

  4.进口产品生产商授权书,加盖公章;

  5.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6.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7.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

  8.无犯罪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自行下载,详见附件。

  (二)现场谈判事项: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需密封,正本PDF版扫描件一份)。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作强制要求。

  现场签到时间、谈判时间、谈判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逐一通知,报名后请保持报名电话畅通,未按要求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五、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昌宁县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5287550520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昌漭公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东南侧(昌宁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医学装备科办公室)。

  重要备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昌宁县中医医院

  2024年5月24日

附件1:昌宁县中医医院超声波治疗仪、过敏原检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模版.doc

附件2:需求技术参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