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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昌宁县中医医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时间:2022-12-05 15:52 发布人:小编 浏览:

广大群众朋友:

  自觉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昌宁县中医医院提醒您了解医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并配合执行。

  一、有序进出医院,主动配合查验

  (一)所有人员请按照指定的出入口进出医院。

  (二)进入医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做好查验“两码”、测体温、相关流行病学史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自觉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进入医院,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使用非智能手机,无法提供“两码”的,请携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预检分诊处登记后方可入院。

  (三)进入医院车辆,乘车人员(急危重症及身体不便者除外)必须下车走患者通道并积极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完成疫情防控查验工作。

  (四)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有无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有无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

  二、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保障就诊安全

  (一)门诊就诊须知

  1.现场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陪同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诊室。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红黄码就诊人员,一律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二)住院病区管理须知

  1.住院部一律不接诊门诊病人,全部在各专科门诊进行接诊。

  2.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应配合医务人员查验“两码”、测体温,并如实、详细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及症状体征等。

  4.医院执行非必要不陪护,如需陪护的严格执行“一人一陪护”,佩戴陪护手腕带。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凭手腕带进出医院。

  5.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6.请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遵守住院规章制度,不得互串病房或聚集。在院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三、核酸检测温馨提示

  (一)发热患者:到院内发热门诊核酸采样室采样,全天24小时值班,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院工作人员:08:00至18:30到院内普通核酸采样室(发热门诊核酸采样室对面)采样。

  (三)其他核酸检测人员:一律到院外形象佳阳核酸采样点采样,08:00至19:00(节假日不休)。

  (四)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时间

  08:00-12:00采样的,当天14:00出结果;

  12:00-16:00采样的,当天20:00出结果;

  16:00-20:00采样的,当天24:00出结果;

  20:00以后采样的,次日下午14:00出结果。

  检测结果上传“云南健康码系统”,如您有出行需求,建议提前24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如需打印纸质报告请与检验科联系(电话:0875-7120011)。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需要每个人的支持和参与,为确保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的有关规定,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