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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医医院选举产生第四届工会委员会

时间:2015-01-07 16:53 发布人:admin 浏览:

  昌宁县中医医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经医院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将举行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支部书记、上届工会主席为副组长,上届工会委员、支部班子成员、工会小组长为成员的筹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院办,由尹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换届日常工作。

  (二)召开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昌宁县中医医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昌宁县中医医院职工代表选举方案(草案)》、《昌宁县中医医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召开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确定本届工会换届工作方案、步骤;通过职工代表选举方案(草案);确定职工代表条件、名额及各工会小组职工代表的分配情况;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委员设置情况,酝酿产生下一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三)12月6日各工会小组召开会员大会,按照职工代表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职工代表29人。12月9日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完成对职工代表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于12月9日—12月15日向全院职工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举报。

  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设置

  根据《工会法》规定,昌宁县中医医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为7人,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兼组织委员),文体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财经委员1名、女工委员2名。在工会委员中选举经费审查委员3人。

  三、产生候选人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经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提名,换届筹备领导小组反复讨论韵踉,提交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确定,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后选人为:王崇坚、李宏政、刘建华、尹友、字彦秋、于彬、于英、王一玲。12月9日—12月15日向全院职工公示7天,未收到意见建议。

  四、选举

  (一)选举时间:拟定于2012年12月24日19:00组织职工代表进行换届选举。届时请卫生局系统工会安排专人到现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二)选举程序

  1、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作本届工会工作报告;经费审查委员会作经费审查报告;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候选人名单;

  4、通过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

  5、监计票人员清点人数,检查票箱,分发选票;

  6、填写选票;

  7、投票;

  8、唱票、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

  10 、召开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产生昌宁县中医医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11、召开的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产生了以王崇坚为主席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成员。

  相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立足新的起点、应对新挑战、推进新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在县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理念、务实的作风,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扎实苦干,为实现医院科学发、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2013年12月25日